日前,陕西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对今年一季度污染物超标18天的榆林市污水处理厂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罚款35万元。
榆林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总排口在线监控设施历史数据显示,2023年1月份,该污水处理厂的COD(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共有9天超标;2023年2月1日至20日,COD、总磷共有9天超标,其中,2月10日总磷最高排放浓度达0.811mg/L,超标1.703倍。
公开资料显示,榆林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榆溪河与榆阳河交汇处,服务面积44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38万,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7万吨,中水每日回用4万吨。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