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在绍兴组织召开《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评审会。绍兴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越城、柯桥、上虞、诸暨、嵊州、新昌等各政府办及生态环境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规划编制单位代表以及特邀6位专家参加会议。

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以“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改革、产业整合提升等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编制完成《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对推动绍兴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绍兴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办常务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胡华良介绍《规划》修编的背景情况。《规划》分析了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现有基础、面临的形式和挑战,提出了修编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绍兴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经论证,专家组认为《规划》编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致通过《规划》评审,建议《规划》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