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多方携手共绘减噪“同心圆”

来源:自然生态环境网    作者:梁文雪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5-09    

  作为广东省深圳市发展最早的中心区、人口密度最大的老城区,深圳市罗湖区受有限规划空间等因素制约,改扩建工程多位于紧邻民宅的高密度区域,且居民楼隔音普遍较差、居民多数为中老年人,导致施工过程中噪声扰民投诉不断、楼企矛盾突出。2023年颁布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出,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要坚持齐抓共管、社会共治,调动全社会力量汇聚治理合力。

  面对罗湖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重建项目噪声扰民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统筹,多方携手共绘减噪“同心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精准施策,

  推进生产建设+噪声防治双促进

  罗湖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重建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片区、国威路与仙桐路交会处东南侧,项目位于梧桐山风景区保护范围内依山就势而建,地势落差较大,对建筑有严格的环保要求,是罗湖区重要民生工程之一。秉承“无事不扰、有事指导”的方针,罗湖管理局联合街道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现场宣讲”等方式深入企业内部,宣讲《“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出可行性、合理化建议并推动落实,如安排高噪声工序推迟开工、提前收工;将废弃墙体打成小块拖走后粉碎,临近居民区的土方和石头用挖掘机刨松后走山路运走等等。

  同时,罗湖管理局积极协同施工方到经验丰富的工地走访学习。为确保施工方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罗湖管理局实施源头预防、传输管控、末端防护全过程监管。督促施工车辆错峰白天入城作业,减少渣土和工程运输车辆夜间集中运输造成的噪声污染;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在罗湖管理局的指导下,施工单位将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货车,投入使用5辆电动化渣土车,运输土方量占30%,不仅可以因不限号节省施工工期,还可以降低运行噪声、实现零排放;根据施工工地实际,划分施工作业敏感区域,加高施工围挡高度,安装移动式隔音板,使用噪声小的工艺及设施设备;走访周边居民,告知采取的各项降噪措施,争取理解支持。

  鼓励企业“做一方工程、交一方朋友”,督促企业在建设民生过程中少影响民生、不影响民生,罗湖管理局主动作为,帮助企业承担起环保和社会责任,实现了生产建设与群众利益的共赢。

  群策群力,

  打好生态保护+人民调解组合拳

  目前,罗湖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和多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学校医院改扩建工程集中开工,这些项目大多是市、区重点工程项目,不但手续齐全,施工时间和噪声也在合规范围内,但由于老城区情况特殊,周边居民仍不胜其扰。这就是所谓的“达标扰民”。在罗湖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重建项目中,“达标扰民”问题同样凸显。

  为破解这一难题,罗湖管理局指导组建新校区投诉安抚群,群成员包括校方、施工方、罗湖区建筑工务署和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群里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回应并解决,投诉一例安抚一例,确保投诉不出群或少出群;如果施工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也可以图文并茂地在群里做解释和通报。为了新校区能尽早投入使用,罗湖外国语学校校长宁革带领老师们主动深入社区进行群众工作,居住在工地周边小区的老师们也通过各自所在的业主群对噪声问题进行解释和沟通,得到了附近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群众信访量大大降低。

  为更好化解楼企矛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罗湖管理局创新工作机制,于2021年7月联合罗湖区司法局成立深圳市首个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推动信访人和被投诉对象达成调解协议。同时,积极调动各方力量,面向社会聘请人民调解员,以“法理情”化解难题,从而提高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满意度。针对罗湖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重建项目噪声投诉情况,罗湖管理局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员们深入施工工地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矛盾。自成立以来,罗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案件42宗,成功率达100%。

  面对高密度城区的噪声挑战,罗湖管理局将继续发挥其在环境保护和社会协调中的桥梁作用,整合社会力量,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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