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2023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2023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凯介绍,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环境质量方面,滇池全湖水质Ⅳ类,阳宗海水质Ⅲ类;27个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1.5%,较上个年度提升7.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4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4.4%,较上个年度提升了6.6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体;全市2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柴河水库、明朗水库、洛武河水库未供水外,17个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97.53%,其中优189天、良167天;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方面,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昆明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噪声点次达标率为86.2%,满足国家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的要求。
辐射环境方面,2023年昆明市辐射环境保持平稳。14个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值。
全市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2023年,昆明市完成林草生态保护修复55.34万亩,全市森林面积95.1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5.27%。全市有自然保护区6个、国家森林公园4个、风景名胜区5个、地质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全市共有中国特有物种1764种,云南特有物种426种,昆明特有物种85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共有127 种。
张凯重点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严格环境管理与执法等方面介绍了2023年昆明市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措施与行动。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