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草案送审稿)》(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5年3月26日前提出意见。
草案提出,将全市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区域。突出公众参与,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其次,草案更注重提升智能化水平,提出建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这一平台将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包括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办理流程等内容的公开查询,以及环境准入智能分析研判、智能业务协同等功能。
此外,草案还强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编制、更新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单元详细规划时,应当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并组织进行衔接分析评价。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