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近日发布《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自然水域禁渔的通告》,宣布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对全市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渔,严格保护自然水域生态,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
此次禁渔是我市贯彻落实生态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禁渔期间,全市将禁止一切天然渔业资源捕捞活动,严禁任何破坏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行为,杜绝单位和个人从事天然渔业资源及其制品的捕捞、贩运和销售。对于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特殊需求,将实行分级别专项管理,确保禁渔令严格执行。
全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违法垂钓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确保禁渔令有效实施。此次禁渔行动对于保护全市自然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