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蕲春大道清水河公路段对辖区内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尾气检测。当日,共检测柴油车23辆。


检测过程中,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使用专业设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检测。公安交警负责引导车辆配合检查,生态环境部门则重点监督和记录检测数据,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规范。图为检测现场。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5月29日,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蕲春大道清水河公路段对辖区内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尾气检测。当日,共检测柴油车23辆。
检测过程中,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使用专业设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检测。公安交警负责引导车辆配合检查,生态环境部门则重点监督和记录检测数据,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规范。图为检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