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属长江干流上游的一级支流,是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为保护好赤水河流域水体生态环境,2020年以来,习水县通过成立环境保护法庭,对赤水河流域习水段内的非法捕捞、破坏水体生态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筑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习酒环保法庭,鲜艳的五星红旗随风飘扬,“环境保护法庭”字样十分醒目。走进办公区,工作人员正忙着梳理今年以来办理的生态环保案件,并将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非法捕捞、破坏生态、污染水环境等典型案件整理入库。
在众多案件中,一本非法捕捞卷宗被列为典型案例。2024年9月至12月,张某与两名习水籍同伙利用潜水服、防鲨竿等工具,多次在赤水河一级支流桐梓河等地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出售,先后获利1410元。案发后,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收缴捕鱼设备及渔获。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查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习酒环保法庭庭长杨顺表示。
除刑事处罚外,法庭还判决张某等三人缴纳33840元生态修复金用于生态修复,并没收作案工具(防鲨竿、制氧机、潜水服等)及非法获利1410元。
“通过审理张某案,被告人不仅受到刑事处罚,还履行了社会责任。我们通过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对潜在违法者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杨顺介绍。
数据显示,习酒环保法庭自2020年8月成立以来,已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3件99人,适用环境侵权禁止令保全措施案件3件,办理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件35件,依法确认当事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167万余元。
“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巡回审理、当庭裁判、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环境资源全链条、全方位保护,织密生态保护网,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杨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