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贯彻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作为推进专项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项重要任务,增强宣传贯彻的主动性、自觉性,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该《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学习计划和宣传任务,各地各部门强化日常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等系列专题普法活动;通过“两微一端”、智慧普法平台等渠道,推动学习宣传工作全面开展,营造全社会爱鸟护鸟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环境损害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专家库,确保准入机构具备相应的鉴定能力和水平;做好涉野生鸟类保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外,各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办公室要把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普法工作台账,重点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列入普法重要内容,推动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