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日前印发《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意见》强调,要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立”原则设立四级“生态警长”,由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四级“一把手”担任本辖区“生态警长”,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各级“生态警长”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落实、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的保护治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意见》指出,加强部门间联动共治,主动防范化解影响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风险隐患,紧盯生态环境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以及其他重点领域黑恶犯罪。
为精准预警预测和高质量研判打击,《意见》明确,要着力建设黄河入海口大数据智慧防范管控平台,整合信息资源,研发平安指数、犯罪预测指数、盗猎专题等管控模型;要深化违法犯罪大数据研究中心生态保护专题应用,建立涉野生动植物犯罪数据库,构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安大数据防护网。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