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危废产生利用处置评估细则

来源:自然生态环境调查网    作者:  熊争妍 徐晓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2-24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湖北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评估对象为纳入申报登记范围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和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评估内容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等。

  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评估指标为两项,即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各地需根据辖区内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其去向组织评估。

  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指标为两项,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情况。各地要依据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环境统计数据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等进行评估。

  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指标为4项,即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工艺技术水平情况。

  据了解, 从今年起,在“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各市州每年将组织开展一次评估,评估结论将作为各地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规划本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新改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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