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蒋朝晖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4-23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日前正式发布了云南省第二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截至目前,云南共征集发布了2批14个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从中归纳总结出外溢共享型、赋能增值型和配额交易型3种典型模式并多渠道宣传推广,不断为各地努力将绿水青山中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合理高效变现夯基垒台。

  2022年4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形成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经验做法,并在全省逐步推广运用。近三年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立足全省实际,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做好自然资源权益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谋划推进,共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发布2批次14个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将这些案例的开发经营模式同全省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深度结合,归纳总结经验,提炼出3种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模式。

  一是外溢共享型。生态产品的公共性和外部性特征容易使其产生价值“外溢”,并非由区域内群体“独享”,而是维系了整个国家的生态安全,由全体人民“共享”,需要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等方式进行“购买”或开展生态保护补偿,以显化其外溢的价值。比如,云南严防死守赤水河上游生态保护红线,为赤水河全流域生态安全保驾护航,获得了贵州、四川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持续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获得了中央财政资金转移补偿。类似的保护补偿方式可以在省内九大高原湖泊、重要河流流域等地区尝试复制推广。

  二是赋能增值型。通过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相分离,明确或扩展自然资源资产及其产品的权能,如自然资源使用权、经营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促进自然资源资产及其产品的市场化运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所承载的生态价值。比如,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引入省属国企控股公司,采取“经管分离”的整体合作运营模式,通过以协议方式约定,提取固定收益分成,基本满足了野象谷景区的每年管护成本,形成了收益到管护的自循环,实现了自然保护地整体保护和非消耗利用的资产有偿使用,显化了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价值。这类模式可以在全省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地等地区进行推广应用。

  三是配额交易型。针对准公共性生态产品,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管控等,对自然资源、生态容量、生态权益等实施总量控制,在将非标准化的生态系统服务转化为标准化的“指标”和“配额”产品后,以市场交易方式实现价值。比如,德宏州盈江县通过政府和国内先进公司联合开展碳汇开发试点,搭建盈江县林业碳汇认定流转平台和盈江县双碳生态可视化平台,把盈江碳汇生态价值通过区块链技术确权量化出来,生成碳票,形成碳资产,推动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转化为有形的经济效益。此类模式可以拓展延伸到其他各类自然资源中。

  这次以视频形式首次面向公众发布的云南省第二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包括昆明市晋宁区“村投公司”整合乡村土地资源、丽江市华坪县“去黑增绿”转型发展、普洱市澜沧县景迈山以保护为基础探索茶文旅融合发展、保山市隆阳区百花岭规范观鸟生态旅游、德宏州盈江县积极“引智”参与林业碳汇开发、大理州“湖泊革命”综合治理洱海生态、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7个案例,充分展现出云南努力拓宽“两山”理念转化路径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云南省自然资源系统将持续在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探索开展自然资源价值核算、统筹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发力,以实际行动助推全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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