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普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设立活动在普陀山镇举行。活动现场,浙江省高院发布2024年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共12件,涉及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及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浙江法院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态度和决心。
据了解,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家5A级风景旅游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全岛共有古树名木1320株,其中包括目前世界仅存1株、被誉为“地球独子”的普陀鹅耳枥野生植株;拥有以元代多宝塔、法雨禅寺、明代九龙藻井、杨枝禅林内的杨枝观音碑等众多历史文物古迹。
普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意味着舟山在普陀山古树名木和文化古迹保护方面,将形成行政与司法双层保护,有助于普陀山探索建立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生态环境“三位一体”司法协同保护机制。舟山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与行政管理部门将合力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智慧化监测管控,探索“生态司法+价值修复+碳汇认购”模式,打造“生态综合治理海岛示范地”,筑牢生态底色。
此外,活动现场还发布了首例古树名木和文化古迹“司法保护令”,针对可能出现的刻划、攀爬等破坏行为做出了明确禁止,为全岛1320株古树名木、4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点和37处省市级历史文化古迹筑起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舟山中院与普朱管委会等单位签署了《关于加强普陀山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司法协作的工作意见》,“我们与普朱管委会共享普陀山古树保护管理平台,可以实时看到古树的状态,万一有被破坏的情况,可以及时采取一些措施。同时,我们还会在景区人流量大的地方设宣传点,提高市民游客的保护意识。”舟山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说。
“接下来,舟山两级法院将依法快审、快结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破坏文物古迹及古树名木的案件,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并坚持惩罚和修复并重原则,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舟山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选择典型案件在普陀山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巡回审判,使广大群众零距离接受庭审教育,并通过司法保护令、司法修复令及相关司法建议等多元化手段督促修复生态资源环境,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促进公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