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县两级法院为珍稀古树群发布《司法保护令》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杨婕 李镇海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8-22    

  日前,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竹溪县人民法院会同十堰市林业局、竹溪县林业局,共同为竹溪县新洲镇楠木寨古树群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法律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

  据悉,这是十堰市首例由市县两级法院专门针对珍稀濒危古树群发布的司法保护令,标志着十堰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汉江中上游、秦巴山区腹地,怀抱武当、身沐汉水,优越的地理条件、适宜的气候环境、独特的历史文化,孕育了丰茂的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全市现存古树7429株,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的超过三分之一,代表性的有珙桐、红豆杉、银杏、楠木、秦岭冷杉等。

  竹溪县新洲镇的古楠木群是我国目前现存最大的野生楠木群落,占地面积8亩,分布楠木152棵,单棵树高15米至40米不等,最大树龄超650年,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此次发布的《司法保护令》,针对保护竹溪金丝楠木种群,提出六项禁止事项:禁止对楠木林内楠木实施砍伐、刻画、涂污、剥皮、掘根等活动;禁止占用楠木林内林地从事养殖种植活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楠木林林地内实施爆破、钻探、挖掘、取土作业或者其他方式破坏林地资源;禁止在楠木林地楠木枝干上架设线缆或者缠绕、悬挂物体;禁止在楠木林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使用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对树木有害的其他有害物质;禁止其他破坏楠木林内林木的违法行为。

  当天,竹溪法院楠木寨法官工作室在新洲镇烂泥湾村正式揭牌。该法官工作室将开展法治宣传、以案说法、巡回审判、环资审判“回头看”等活动,监督楠木保护《司法保护令》落实。

  《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不仅是司法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对金丝楠木这一珍稀植物共同携手开展保护,也是一次宣传和普及森林历史文化知识的有益创新和尝试,更是探索保护生物多样性新模式的具体体现。这同时也体现了十堰人在保护古树名木的一份责任、一片期待,更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

(责任编辑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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