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并共同签订《基地共建协议》,旨在进一步推进重点生态区域司法保护一体化、深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提升长江上游水土涵养能力。
此次两地法院共建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推进长江全流域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修复的务实举措。
根据协议,两地法院将努力把修复基地打造成跨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的样板,建立系统完善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协同联动的新格局。基地设立后,将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流域至玉树市拉布乡区间建立以共护林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体系,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在玉树市通天河流域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缓冲地带,构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体系,充分发挥基地在三江源生态修复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汇聚三江源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