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由郧阳区检察院提起的兰某明等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郧阳区五峰乡南北峰村古麇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参加旁听庭审,附近村民也自发来到现场旁听。随后,兰某明等人将7万余尾鱼苗放流汉江。

今年4至6月,兰某明先后邀约同村村民兰某贵等7人多次在五峰乡汉江水域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家湾、大树垭河段,使用渔网粘鱼非法捕捞翘嘴鲌等。经天眼系统排查,被民警抓获,共查获渔获物130余公斤。
该案移送郧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为查明兰某明等人非法捕鱼行为对汉江水生态及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郧阳区检察院委托相关单位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导致的汉江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及修复方式、修复费用进行评估。经评估,在汉江流域禁渔期、禁渔区从事非法捕捞,一方面对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鱼类资源造成破坏,另一方面导致水生态系统食物链受到破坏,致使水生物资源减少,危害水体生态安全。结合郧阳水域实际情况,建议放流十倍于非法捕捞渔获重量、规格在5-10厘米的鲢鱼类鱼苗约71360尾进行生态修复。
在庭审中,出庭的承办检察官向公众开展了释法说理,一方面宣传非法捕捞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让当地村民直观感受到非法捕捞行为触犯法律后的直接后果,警示引导村民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增强水产品种质资源保护区村民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我们知道老家门前的汉江水域是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但架不住鱼大的诱惑,心存侥幸,撒网捕鱼,主要是为了好玩。通过这次法治教育,我一定当好汉江河边的一名守水护鱼的志愿者,保护好这一泓清水。同时,我自愿为自己破坏生态的行为买单,进行增殖放流补偿受损生态,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年轻的被告人兰某贵当庭忏悔道。
庭审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见证下,在承办检察官及庭审法官的监督下,兰某明等将7万尾鱼苗放流汉江。一位现场旁听的村民深有感触地说:“非法捕捞可不是闹着玩的!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远离非法捕捞,保护好生态环境、保护好汉江水资源。”
(责任编辑 姚妙条 校对 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