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警方近日通报了10起涉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违法案例,因违法储存、运输、售卖、燃放烟花爆竹,13人先后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或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西咸新区居民刘某为售卖烟花爆竹谋利,从他市购买一批价值2000元的烟花爆竹,被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从其非法存放的斗门街道家中查获。刘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民警在辖区中铁尚都城小区,查获刘某和唐某非法买卖、储存的烟花爆竹144箱。刘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0日;唐某因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2日。
2024年12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刘某从外地购入一批烟花爆竹储存于家中。刘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咸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寺街道居民王某在其住处储存烟花爆竹20箱。王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民警接群众举报后,查获辖区东三爻华发安泊府项目负责人李某在工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李某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处行政罚款500元。
2024年12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咸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斗门街道居民李某家中储存烟花爆竹20箱、建章路街道居民任某家中储存烟花爆竹154箱。李某、任某均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5年1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民警在辖区原三兆村小学楼内查获苏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57箱、在辖区三兆村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66件。苏某及两名男子均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
2025年1月4日,未央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汉城派出所,在雷寨村将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王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嫌疑人薛某抓获,现场收缴烟花爆竹124箱。王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薛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分别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将烟花爆竹储存于小区、民房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市民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