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大气办下发《关于加强夏季城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采取11项措施,强化夏季城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
记者了解到,4月份以来,十堰城区持续高温,加上本地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的不断累积,臭氧问题逐渐凸显,十堰市因臭氧引起的污染天数已达2天。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应对臭氧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堰市城区将加强夏季城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协调管控时间为5月至10月期间。
十堰市大气办建立24小时值守机制,紧盯二氧化氮及臭氧小时数据变化,做好历史数据统计规律分析,针对臭氧前体物累积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提前发布臭氧污染预警预报,视情况启动臭氧污染防治联动响应,必要时实施错峰生产,管控措施时间为每天日照强烈时段10:00-18:00。
具体包括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施减产或错峰生产、十堰市京能热电厂要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加强喷涂行业管控力度、加强加油站与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整治力度、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城区各施工工地加大洒水作业力度、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调整焚烧松材线虫病疫木作业和各类树木病虫害喷药作业时段、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等11项管控措施。
各管控措施均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的长效联动机制。十堰市大气办将对联动响应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和督办。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