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城市依法查处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企业
近日,麻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处理一起群众信访投诉件时,发现一洗涤公司涉嫌在禁燃区内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经现场调查取证,目前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2023年2月,麻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反映麻城时代广场途虎养车对面有个工厂,经常在晚上9、10点钟有很大的烟气排出来。接诉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信访人,并于当天晚上对信访人反映的工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工厂为一家洗涤公司,存在使用冷喷油(裂解油)充当蒸汽锅炉燃料的迹象,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承认存在使用重油燃料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属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据悉,2017年,麻城市就印发实施了《麻城市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划定了市区主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范围为禁燃区。该洗涤公司因年前天然气价格上涨,遂私自购买裂解油来临时充当燃料,经执法人员现场普法宣传,公司负责人已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执法大队开展立案调查并接受处罚,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案件执法程序正在按时序推进。
下一步,该执法大队将继续结合大气管控专项行动,在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的同时,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与街道、社区信息线索共享,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渠道,持续加大生物质锅炉燃散煤、私建燃煤小锅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