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湖南比邻相守,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多年来一直保持密切的合作,签订了多个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有关协议,在武江协同治理、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处置、协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有诸多交流协作,以通力合作促进两地环境质量改善。
为进一步深化两省生态环境执法协作、共同打击跨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签署《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协同打击跨省环境违法犯罪合作协议》(下称《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成立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的两省协同打击跨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和同步行动等方面开展执法协作联动,推进信息资源互通共享,联合发布重大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同时,《协议》明确,两省将重点在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处置、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据了解,这也是广东省继与福建省签署跨省环境执法合作协议后,与周边省份签署的第二个环境执法合作协议。《协议》立足粤湘区域环境状况特点及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了有机衔接、优势互补、高质高效的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将高效助力两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同步改善提升。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