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事前预防违法+审慎包容执法+打击严重违法”执法理念。以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让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
分类监管,守法不扰。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生态环境监管企业守法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完善随机抽查保密制度。
一次执法,全面检查。持续强化部门联合抽查,将机动车等 3个生态环境领域的检查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严控计划外检查,要求“一次执法、全面检查”,有效避免多头执法扰企。
正面清单,在线监控。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182个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对清单内的企业实行实时视频连线、调阅在线监控数据等非现场执法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