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77号油轮缓缓驶进辽宁省大连市邮政码头,在途径大窑湾码头、矿石码头后,这艘转运船停靠在邮政码头准备排放含油污水。
“我们这次共接收了95.3m³的油污水,之前一直存放在船上,现在靠岸了,就可以交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了。”船员一边说,一边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以下简称联单)递给大连良有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孙艳东。
永胜77号是一艘油污水转运船,按照《大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及联合监管制度》规定,船舶水污染物须经由第三方单位(船舶)接收、转运后,先暂存在接收船舶中,待船舶停靠码头,再被转移至岸上,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工作人员打开了排水阀门,油污水便顺着排管,进入到岸边的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经过预处理、A2O+MBR膜处理等工艺,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孙艳东随后在联单上填写污水处理量等信息,双方签字确认后再报送给相关部门。

船员正在铺设排管。
中国环境报记者日前来到邮政码头,在现场,记者看到联单上详细记录了船舶名称、污染物种类、作业地点、进出场时间,及相关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一艘船从哪里到哪里,船上有什么污染物,污染物在哪里排放、排放了多少,有了这张联单,所有信息便能一目了然。”大连海事局监管二处处长吕传音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联单上还附加了一张流量表的图片,显示含油污水处置量为95.3m³。
“流量表记录了污水处理量,处置单位接收了多少污水,就应该处理多少污水,一方面防止船舶偷排漏排,另一方面也是对接收、转运、处置单位的一种监管。”吕传音说。

图为永胜77号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
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等环节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如何做到统一监管,不漏一滴油?
“一张联单同时报送给海事、交通、生态环境、城管部门,实现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打通了海上、岸边、陆地一体化监管。”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023年,大连港共接收油污水(含残油)约9.15万m³。除了含油污水,船舶在作业中还会产生包括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船洗舱水及船舶垃圾等在内的污染物,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执行,转运单位须将危险废物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目前,大连市已建立起船舶水污染物监管体系。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大连市海事、交通、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执法,共检查1519艘次,查处非法排放船舶污染物案件7起。经过交通局备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共18家,大连辖区到港船舶污染物已实现在大连市内全部处置。
(责任编辑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