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利用智慧化手段实现无感执法

来源:中国环境调查网    作者:周波翟纯香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9-13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淄川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淄川区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验收通过。这是淄博市首家通过规范化验收的单位。

  近年来,淄川区执法大队以创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为抓手,持续用力推进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数智化、保障体系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高标准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淄川区执法大队设置独立办公场所,规范配备调查询问室、信访接待室、执法设备间、档案室、更衣室等,并按照要求对环境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办公设施等全部统一规范标识。厘清法定职责边界,依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强化部门联动,与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以及矿山、林地、耕地等重点生态资源区域开展综合执法。

  淄川区执法大队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建立完善执法装备使用台账和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严格全过程纪实记录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统一规范着装,定期组织开展队列演练活动,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加强执法证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无人机、FID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应用培训,全方位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基地”。成立案件审查小组,由执法大队长任组长,对案件质量总负责,成员由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科室业务骨干组成,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履行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管理职责。

  为提升智慧执法水平,为每名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全程使用智慧监管系统开展执法工作。今年以来,上传执法检查记录1441条,指导350家企业安装智慧监管企业APP,累计推送环境问题910个,其中590个问题完成在线审核。推进无感执法,今年1-8月非现场执法率平均值达到58.72%。

  下一步,淄川区执法大队将持续深化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质量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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