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推行行政执法案卷“双审查”模式,聚焦审查队伍专业化,建立“初审+终审”双梯队,实行审查人员与案件调查人员严格分离,确保审查独立公正,通过“专业队伍+闭环流程”,实现案卷质量提升。
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分级分类,明确“特殊案件双审、一般案件自审”标准,将罚款10万元以上、不予处罚、行政强制等4类案件纳入双审范围(约占全年案件量50%)。同时,通过《案卷审查单》列明问题、限期整改,实现案卷质量全流程管控。
2024年,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22件双审案件,问题整改率100%,1份案卷在区司法局案卷评查中获满分。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