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4月22日,湖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联合该县应急管理局、县科经局等部门,对化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该县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形成强监管合力。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危险废物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在排查过程中,各部门坚持“严”字当头,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当场整改到位;对于较为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安全知识,强调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环境安全意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隐患自查自纠,从源头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