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湟水河共治共建共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近日,青海省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海北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一场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湟西高速公路(湟源至西海镇)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该项目包含三个标段,其中两个位于湟源县境内,且有部分路段穿越湟源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抽调了西宁市、海北州、湟源县、海晏县生态环境和原国土、林草方面的执法人员,形成了一支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对混凝土拌合站、物料堆场、施工营地、泥浆池、应急池等重点区域进行细致检查。重点围绕项目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切实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等关键问题展开核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并要求建设单位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污染无界,治理需协同。此次开展的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行动不仅打通了市州交界地区执法监管的堵点,填补了以往在区域交界地带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同时建立完善了跨区域排查、交办、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执法监管联动、违法线索互通、案件处理互商的执法新常态,为保障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今后类似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合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未来,西宁市将继续深化与周边市州的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合作,不断探索创新联合执法模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守护好区域内的绿水青山,为建设生态文明高地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