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北京市门头沟、昌平、延庆、怀柔等四区生态环境局,共同印发《京张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要点》,建立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案专班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线索移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建共建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夯实联合执法基础。
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和北京市门头沟、昌平、延庆、怀柔等四区生态环境局将联合成立京张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组织协调联合联动执法相关工作。对重大、敏感涉嫌跨区域环境违法犯罪问题,抽调案件涉及区(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骨干、技术专家,成立案件查办专案组,集中力量联动查办。围绕空气质量保障、水质断面超标溯源、危废(固废)非法转移处置、国省干道重型车检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检查等内容,适时开展联合联动执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在办理线索移送行政执法案件时,五区(市)生态环境局依职权调查收集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证据规定的各类证据材料,互相认可、互相援用,必要时实地核查证实。依托京津冀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上传各类行政处罚数据,发挥数据“线上走—线下用”的实效,共享跨区域执法信息,统一发布案件查处结果。通过执法业务联合培训、案卷联合评查、联动研学交流等途径,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分享先进经验、提高业务素质,推进五区(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