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对辖区内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旨在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推动企业更好落实环境主体责任。此次排查通过现场检查、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审查,详细评估环境治理设施与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相关记录台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建设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转移和储存管理等是否存在隐患。此外,还检查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情况,要求企业增强生态环境安全意识,加强人员教育与监管,完善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提升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自查和应对能力。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