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以下简称瓦房店分局)近日邀请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宋彬与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一同深入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精细化工园区,对园区内化工企业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此次行动中,社会监督员深度融入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全流程,充分发挥了其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护航员”和“宣传员”两大核心作用,助力打造阳光透明、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
作为执法过程的“护航员”,宋彬全程跟进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工作。从执法人员亮证表明身份、扫码入企、履行权利义务告知等前置环节,到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再到执法笔录的制作与签字确认,监督工作贯穿始终。在笔录签字确认环节,宋彬还仔细核对了执法人员检查记录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主动提醒企业,若发现记录有误,可及时提出并要求更正。通过这种全流程监督机制,既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又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宋彬还化身 “宣传员”。在陪同执法检查期间,主动向企业传递生态环境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坚定决心与具体举措,耐心细致地讲解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定位,以及监督制度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中的重要意义。同时,结合现场检查实际情况,建议企业要自觉增强环保意识,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态环境执法活动,是瓦房店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涉企检查“十项举措”》的有力实践。今年以来,瓦房店分局已累计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活动12人次。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