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单”联动规范涉企检查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赵旻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6-30    

  福建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近日首创“三单”(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监督检查“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服务”双轮驱动,进一步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

  “三单”联动机制如何运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陈榕介绍,一方面坚持滚动管理、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不断扩大生态环境领域免罚轻罚适用范围,给予企业更多容错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将问题发生率低、投诉举报少、危害后果轻微、可通过非现场检查实现监管目标的7个低风险事项,纳入首批行政执法检查“无事不扰”事项清单。

  具体而言,对清单内事项,除上级有部署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第三方面是持续用好正面清单,对全市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189家企业,不主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不断为诚信合规企业释放政策红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将执法力量集中到环境违法失信企业,优化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约束,服务企业合规。

  据了解,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对2021年首次发布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进行了3次动态调整。今年上半年,采纳了一线工作人员在执法实践中的多个意见,形成以最新版“四张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厦门市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

  调整后的清单,不予处罚适用事项从37项增加至50项,减轻处罚、从轻处罚适用事项由11项增加至13项,免予行政强制适用事项从4项增加到5项。最新版“四张清单”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对轻微违法和一般违法行为分类施策“对症下药”,让执法人员用得上,让人民群众看得懂,避免执法过程“一刀切”行为。

  “过去非常担心,一次处罚就会面临高额罚款,现在有了改过的机会。”同安区某小微企业负责人陈先生说,因无许可证收集、贮存废铁质油桶,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企业面临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陈先生的小微企业,是一家废品收购站。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有回收废旧铁质油桶的行为。因满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47条规定的五个适用条件而不予处罚。”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陈晓强介绍,一是初次违法,二是符合利用用途,三是重量小于等于0.5吨,四是未发生污染情形,五是检查发现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得益于新修订的“四张清单”,生态环境部门启动不予处罚程序,指导陈先生的企业完成整改后免予处罚。

  “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是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之一。”陈榕介绍,根据清单实施的厦门某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不予处罚案、厦门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不予处罚案,作为2024年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得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表扬。包容审慎并非放松监管,不予行政处罚并不等同于违法不究。例如实施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仍要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告知等法定程序。企业只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履行整改义务并签订守法诚信承诺书,才能不予处罚。

  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统计,自2021年首次发布“四张清单”以来,依法为202家涉案企业减免罚款1384.9万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减免罚款让涉案企业“长了记性”却“不伤元气”,同时指导企业合规生产,服务企业专心投入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