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邀请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到旅顺某重工有限公司,向公司负责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家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原有厂房新增一套钢材表面抛光喷漆预处理生产线,构成“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旅顺口分局邀请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对环境执法进行跟踪监督。监督员站在企业的角度,宣传讲解落实环境安全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使企业负责人提高了认识,自觉接受行政(罚款)处罚,并积极补办相关手续,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这是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监督员参与环境执法监督的一个缩影。今年,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共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等6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对旅顺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反馈。他们从全过程、多角度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指导员”的作用,与环境执法人员一道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监督帮扶,并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向企业宣传环境法律法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帮助企业解决各项难题,使环境执法更有温度,更有公信力。
为让监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还定期组织监督员交流研讨环境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向监督员通报环境执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并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培训,使监督员准确掌握监督要点;实施执法监督提前告知,在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环境帮扶、办理信访等工作时,事前向监督员通报工作任务内容,并事前提供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让监督员为监督工作提前做好功课;重视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让监督员参与案件审核、处理,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确保公平公正,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的透明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自实施环境执法监督机制以来,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已邀请监督员入企监督环境执法检查、环境帮扶、信访处理等监督活动共计48家次;监督员参与审核重点环境案件16件,免罚处理12件。监督员还提出了“简化环评、危废转移审批手续,实施上门服务;扩大环境执法‘正面清单’范围,减少现场检查”等建议6项,为企业化解难点、堵点、痛点问题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