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贯彻落实福建省为民办实事“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运用部门协作、 “说理式”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执法手段,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
5月—8月,同安区共出动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人员3761人(次),巡查餐饮经营店面1517家,劝导露天烧烤摊94处,责令整改177家,关停油烟问题无法整改餐饮店4家,处罚15家,罚款金额共计2814元。
部门联动显力度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同安区增强各部门联动合力,共同推进餐饮油烟问题的治理。自5月以来,共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执法行动20次,市区联动4家(次),联合检查餐饮服务场所52家(次),有效推动3批重点问题件办理结案。
祥和街道一烧烤店因管道设置问题产生油烟扰民,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宣传、指导,疏堵结合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推动商家对油烟管道进行整改。
柔性执法显温度
城管执法部门积极践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将柔性执法引入城市管理工作,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在此次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中,生态环境和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开展“说理式”柔性执法。祥平街道一家位于禁设区、群众投诉高的餐饮店主动停止营业,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另行选址经营,油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标本兼治显精度
在保护好居民权益的同时,也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安区在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中,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依法依规处理餐饮油烟环境问题。
洪塘镇某烧烤店因油烟扰民问题多次被投诉,且这家烧烤店处于商住楼一楼店面,与住宅楼相毗邻,属于法定禁止新建产生餐饮油烟项目的场所。
联合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餐饮店经营者在禁设场所新建产生餐饮油烟项目的违法行为立案,拟依法责令关闭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并对经营者和经营场所提供者并处罚款。
立案后,经营者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整改态度积极,表示立即关停并搬迁至符合开设餐饮项目要求的场所经营。最终,执法人员依据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精神,认定此案属于危害后果较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处罚。
积极宣传显广度
为让广大群众了解餐饮油烟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安区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强化工作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报纸、电视台等渠道,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及时推送和发布餐饮油烟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典型案例。
在社区、部门等对外LED显示屏投放主题宣传海报,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发放《餐饮业油烟防治责任事前告知书》等。经宣传引导,经营者主动整改另行选址经营一家,做工作劝退餐饮店1家,分发宣传材料1704份,在市、区级媒体发布宣传报道10篇。
经过3个月的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同安区5月—7月空气质量6项指标逐月呈现明显下降。大气环境优良率从90.3%上升至100%。7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26,臭氧(O3)平均浓度90u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3u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7ug/m3,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责任编辑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