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实行“四色管理”

来源:中国环境调查网    作者:中国环境调查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4-11-08    

  “今年我们对十堰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实行‘四色管理’,成功评选出蓝标企业864个,黄标企业180个。”日前,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张诗梁打开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指着一个个不同颜色的小图标介绍说。

  为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今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十堰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评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累计分值分为环保诚信单位、环保信用良好单位、环保信用警示单位和环保失信单位等四个等级。其中累计分值高于90分(含)的为环保诚信单位,评价等级为A级,标注为绿标;高于70分(含)低于90分的为环保信用良好单位,评价等级为B级,标注为蓝标;高于40分(含)低于70分的为环保信用警示单位,评价等级为C级,标注为黄标;低于40分的,为环保失信单位,评价等级为D级,标注为黑标。

  十堰市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的参评单位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的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控排企业;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从事环境治理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

  十堰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3个类别,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业、关闭,拒不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因环境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等21项扣分指标,每个指标均明确了具体扣分分值,最高扣减80分,另外还有主动向社会开放环保设施、主动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按规定履行排污权交易价款清缴义务、5年内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获得省部级生态环境表彰等9项加分指标,最高可加20分。

  十堰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其中对环保诚信单位(绿标)可采取优先办理行政许可、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项目支持等激励性措施。对环保失信单位(黑标)将其列为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的抽查频次;并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在享受生态环境优惠政策支持、申请生态环境财政性资金项目、排污权抵质押贷款、参与生态环境表彰奖励、参加生态环境评先评优等相关领域实施限制措施。

  十堰市还明确了企业环保信用修复需要做的事项。例如,履行好相应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司法裁判、执行决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等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基本消除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不良影响;达到最短公示期限;自其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后至申请生态环保信用修复时未再次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公开作出信用承诺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生态环保信用修复。

  十堰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为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蓝劲松说:“这将为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利契机,有力提升我们信用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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