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林业部门积极构建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查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24年,林业部门移交违法线索19条,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移交线索及监督检查等,依法查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9起,进一步织密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之网。
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协作合力。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安徽省林业局印发实施《安徽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作暂行办法》,明确林业部门划转生态环境部门9个执法事项,厘清双方有关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责任分工,细化问题线索移交移送程序,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交、联合执法、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和程序,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新格局。
高效移交线索,严查违法行为。林业部门注重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线索,以书面移交单的形式及时移送生态环境部门处理。对权责清单范围内的执法事项,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依法固定违法证据,有力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提升执法能力,强化专业支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以解释案例为先导,举办全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推动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职责,促进提升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能力水平。编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手册汇编,为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指引。发布5起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发挥法律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深化联合会商,推动协作共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安徽省林业局多次联合召开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及时总结执法协作成效、经验及问题,在业务培训、线索移交、技术支撑、联合调研等方面持续加大合作力度,推深做实生态环境执法和林业执法协作机制,共同呵护皖美生态,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