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不予处罚”获企业点赞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中国环境    人气:    发布时间:2026-03-17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以下简称苍南分局)依托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发现线索,并依法对两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据悉,执法人员在核查省级走航检测车发现的高值区域线索时,先后查实两起涉嫌环境违法案件。一是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将约8.5公斤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铝屑)危险废物直接贮存于厂区内物流出口处,未采取防雨、防风、防渗、防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二是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印刷过程中,因彩印车间门窗及印刷机密闭帘未完全密闭,导致部分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上述两起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经调查,苍南分局综合考虑案件情节与企业整改表现,认定两家公司均属初次违法,且问题暴露后能第一时间主动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影响。经核实,两起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总体齐备并正常运行,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实际污染后果。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相关规定,苍南分局依法对两起案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执法+服务”并重,对企业负责人开展现场普法教育,并结合管理漏洞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指导企业完善车间环境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这次执法既指出了管理上的不足,又给了我们纠错的机会,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政策的善意。”涉事企业负责人表示。据介绍,包容审慎并非放松监管,而是在严守底线的前提下,通过差异化执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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