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024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
从总消纳指标看,四川、青海、云南三省的权重占比最高,2023年—2024年达到70%。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看,占比最高的是青海省,其2023年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占比达到27.2%,2024年升高到28.9%;其次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占比达到24.5%,2024年上升到26.2%,吉林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排第三,2023年消纳占比为23.5%,2024年上升为25.2%。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