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共有309家企业被纳入披露范围,这是厦门市贯彻落实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举措。
“309家企业名单的确定,综合了多部门数据,经多方征求意见、公示和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负责人林秀雁介绍,该名单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执法部门处罚名单为基础,剔除经核实已停产注销企业名单而形成,体现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动态调整机制的规范性、有效性。其中包含66家“厦绿融”数字识绿平台上的绿色融资企业(含项目业主单位),以及1家被处罚的上市公司。
为帮助企业规范披露,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区在2025年6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通过“一对一”指导、线上交流平台等方式解答填报问题。同时,将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纳入对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内容。对名单内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求其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福建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不定期抽查各区落实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环境信息,并对突发环境事件、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即时披露。目前,厦门市35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2024年度披露,且无一家因未及时披露被处罚。林秀雁介绍,厦门将持续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长效机制,通过环境信息披露与绿色金融、信用评价等政策联动,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污。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