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绿色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保企业或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分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对接、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建立绿色项目库、推进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金融库)、实施EOD模式等途径,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强化金融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支撑。目前,大连市第二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入库工作正在进行。
绿色项目库由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共同建立,依托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绿色企业项目申报”平台,面向全市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注册地或实施地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分类的企业或项目(包括环保装备制造、环保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生态资源开发、风能、太阳能利用设施、海洋牧场、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经企业自主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均可进入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管理。入库企业和项目将被推荐给全市金融机构,享受绿色信贷资金、资本市场融资、绿色债券发行、绿色金融对接等方面的支持。
2021年6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大连市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此项工作。2021年,已完成第一批179个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入库工作,金融机构授信额 262亿元,实际放款68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已为两家企业发放贷款1.0118亿元。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明确“金融库”入库范围为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八大领域;入库条件包括单个项目融资需求5000万元以上、项目融资主体应为市场化企业,且其环保信用评价不是最低等级等。2022年4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梳理出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10余个。下一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各县区分局积极与企业对接,引导有融资需求的项目纳入金融库。
EOD模式是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组合开发、统筹推进,以产业盈利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努力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EOD项目以政府为实施主体和申报主体,也可以由政府和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实施。目前,大连市正在探索以EOD模式开发鞍钢石灰石矿及周边地区综合治理项目和普兰店湾围填海生态修复及北硅谷开发项目等。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