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万余人,收缴野生动物137万头(只、条)、野生动物制品18万公斤。”日前,公安部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对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发布会上,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吕武钦介绍,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密切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广辟线索来源、集中破案攻坚,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犯罪链条,取得显著成效。
依法严厉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
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是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政策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李剑涛介绍,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打击重点包括依法严厉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持枪爆物非法狩猎犯罪三方面。
其中,为严厉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公安机关深入排查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餐馆、酒楼、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共侦办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7000余起,集中侦破了江西抚州“11·29”系列特大非法收购黄麂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和窝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整治,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得到有力遏制。
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公安机关突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地区,深入马戏团、动物园、中药材市场、驯养繁殖企业等重点场所,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坚持“零容忍”,共侦办相关刑事案件1万余起,追回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2余万头(只),对四川雅安“1·18”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大要案件进行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有力推动了源头治理。
同时,对各地侦办的持枪爆物非法狩猎犯罪案件,公安部采取“三个一律”工作措施,推动各地加强警种合作、区域合作,进行深挖彻查、追根溯源,强力侦办此类案件2000余起,公安部对内蒙古呼伦贝尔齐某非法猎捕收购驼鹿案等47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有力推动了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一批大要案件
“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在深入研判形势和犯罪规律的基础上,按照‘一年抓重点、二年抓深化、三年抓提升’的总体思路,‘三步走’持续深化推进。”吕武钦介绍,2020年抓重点,迅速对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形成高压震慑;2021年抓深化,重点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候鸟等突出犯罪;2022年抓提升,全力推动对持枪爆物非法狩猎等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打击整治。
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深入研究犯罪规律,全面摸排犯罪线索,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涉野生动物突出犯罪,集中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非法利益链条,会同有关部门整治了一批重点领域。公安部先后45批次对涉野生动物重大案件挂牌督办,150起大要案件全部告破。
如,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成功侦破“1·18”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移送起诉14名,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46只,全案查清涉案猕猴230只,成功摧毁一个跨多市州、长期从事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的犯罪链条。
2022年10月,福建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获悉柘荣县公安局在侦的非法狩猎案件后,认为该案需拓线侦查,立即提级侦办,启动“省厅主导、警种主牵、市地主战、县区主办”一体化专案打击机制,成立省市县三级联合专案组,强力推进专案攻坚。经深度分析,综合研判,查明涉及省外多名违法犯罪人员涉案情况,组织4次收网行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1名,摧毁了以梁某、叶某斌为首在网络上非法加工销售电子定位捕猎夹,从事非法狩猎、危害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查获电子捕猎夹1303套。
密切协作联动,推动形成整体合力
国家虎豹公园面积67.95%在吉林,为确保虎豹安全,吉林省开展了保护东北虎豹“林海警示红飘带”工程,得到国际动保联盟的充分认可,与北京师大东北虎豹监测研究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5497个点位)监控信息共享,确保了危害东北虎豹案件零发生。
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依托国务院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风”“网盾”、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刑衔接。紧盯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通过成立警园合作联席会议、共建基础设施等方式强化日常合作,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实现非法猎杀案件“零发生”。
加强区域警务合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等方式,联合打击省际交界地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违法犯罪活动。黄河沿线省级公安机关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务合作机制,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参加国际刑警组织“黄金狙击”“雷霆”等国际行动,侦办涉境外野生动物案件109起,展示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负责任大国形象。
此外,公安机关还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三年来,公安部连续出台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执法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司法解释,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各地也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打击野生动物犯罪取证指引等一批制度规范,有效支撑保障打击整治。同时,按照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统一部署,打击涉野生动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专业力量实现整体性重塑,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并在实战中得到锤炼和检验。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