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个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成功设立

来源:自然生态环境调查网    作者:崔祝进 陆宁凤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3-20    

  近日,由江苏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南通海事局主办,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崇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承办的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通州基地设立仪式暨长三角首例长江船舶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普法活动,在通州区五接镇美丽江畔的沿江法治文化公园内隆重举行。

  活动伊始,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军、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启明分别致辞。在南通市环保公益联合会、“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代表的见证下,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海事局、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共同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通州基地揭牌。随后,南通海事局副局长薛建军介绍了长三角首例长江船舶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情况,现场与赔偿义务人签订协议。当天,参加活动人员在参观普法驿站和法治文化阵地后,还共同参加了“补植复绿 守护长江”植树活动。

  据了解,为破解“赔偿落实易、有效修复难”的困局,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积极尝试,勇于探索,以“3·12”植树节为契机,通过举办此次活动,为生态环境修复三大实践“解码”。

  一是借《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2周年之际,率先打造南通首个集修复示范、普法驿站、警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为赔偿义务人提供修复场所,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是首次创新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从前期累积收缴“沉睡”在财政专户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库中,申请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植树造林活动,打破了“一赔了之”的瓶颈,让“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真正落地“开花结果”。

  三是首次在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上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以“补植复绿”的方式“兑付”给大自然,开启替代性修复新模式,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多样化,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通州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规划,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依法合规、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跟踪问效的原则,秉承生态修复优先理念,创新生态损害赔偿金使用机制,拓展专款使用空间,丰富替代修复多元模式,为全市乃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探索新途径。”通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健表示。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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