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地方性法规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来源:中国环境调查网    作者:夏宁博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6-05    

  位于南京浦口区的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是江苏省内最大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近日,南京首座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观测站在这里正式启用。20个红外相机传回的画面在此汇集、展现,包括声纹检测、动态AI识别等生物监测技术也在24小时运作。今年5月22日,《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江苏成为全国第三个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建设,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省份。

  体现省域特点 优先保护三类典型生态系统

  在《条例》中,建设全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全面获取全省生物多样性状况和变化趋势被明确列出。除此之外,《条例》还明确指出在对可能造成重要生态系统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生境损害的建设项目审批时,除了依法开展环评,还应当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进行评价。

  江苏省政府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介绍,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地方性法规,《条例》在保护体系构建、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参与引导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性规定。

  在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事权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完善资金保障制度,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

  《条例》充分考虑江苏省生态系统的区域性、典型性以及物种的独特性等特点,明确规定优先保护具有高自然价值、功能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典型生态系统,包括长江、太湖、沿海滩涂等流域区域典型湿地生态系统,宁镇山脉、云台山脉等低山丘陵区域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入海河口、海湾、海岛、牡蛎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在生物资源方面,重点支持对银缕梅、宝华玉兰、秤锤树、丹顶鹤、麋鹿、中华虎凤蝶、拉步甲、长江江豚等珍贵、濒危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研究。

  为激发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情和动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宣传和科普;依法公开本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调查、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

  回应社会关切 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江苏平原广阔、辖江临海、扼淮控湖,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组分比较齐全,特殊的地理条件孕育出丰富繁多的动植物种群,形成特色鲜明的生物多样性格局。同时,江苏也是经济大省,在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中,探索出一条经济发达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路径。

  2024年9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纲要(2024—2035年)》。江苏依托生物迁徙通道构建“四带三区”自然生态保护总体布局,围绕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实施“山水工程”“生态岛”试验区、生态安全缓冲区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优化生态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已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面积超84万亩,先后建成13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推进23个“生态岛”试验区建设。“我们将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重点推进典型生态系统的治理与修复,改善动植物生境,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范围。”蒋巍说。

  同时,江苏将围绕热点地区和重点物种,组织开展新一轮本底调查,突出专项调查和专题调查。研究编制第二批江苏省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有效指导物种分级管理与科学研究。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定期组织各地区将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观测数据汇聚至全省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实现数据和成果的统一管理、展示和应用。根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观测情况,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发布生物多样性现状、受威胁情况、保护措施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近年来,放生和增殖放流的行为越发多见。虽然有的是出于善意,但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疫病传播及非法交易链滋生等严重后果。此外,调查发现江苏有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松材线虫等外来入侵物种,存在一定的生态安全风险。

  为此,《条例》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放生;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十五日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多部门联动 打出贯彻落实《条例》组合拳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美丽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蒋巍介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重点做好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评估、全面开展长江水生态考核、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六方面工作。具体工作举措包括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联合省相关部门制定加强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意见等。

  “我们将重点围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利用三大任务,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种业振兴,保障粮食安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邹芳刚表示,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发掘具有高产、优质、抗病等特性的优异种质资源,加快建设家畜、家禽、长江特色渔业、河蟹、经济红藻等6个种质资源保存和创新利用中心。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孙卫东介绍,将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优化美丽江苏国土空间格局,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能力水平,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顾振东表示,将持续加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城市绿色空间生态功能,强化城市绿色资源保护,提升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水平。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履行林业部门的职责,加强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江苏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戴怀宝表示。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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