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黑土地检察来助力!最高检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陈媛媛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5-26    

  黑土地是极其珍贵的自然资源,是“耕地中的大熊猫”。

  为宣传普及黑土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引领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保护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5月24日,最高检发布了“王某等人非法采矿,李某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4件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依法打击非法采挖、贩卖泥炭土犯罪行为,保护国家休耕补贴资金,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强化湿地水土资源保护等,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强化黑土地资源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加强黑土地保护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端牢中国人自己饭碗的迫切需要,对于防止水土流失、减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

  从重处罚盗挖、滥挖泥炭土行为

  黑龙江省哈尔滨五常市被称为“中国优质稻米之乡”,凭借肥沃的黑土地,生产出的“五常大米”闻名遐迩。然而,它的价值也让很多人动了“歪脑筋”。

  2019年3月,王某得知尚志市老街基乡青川村有泥炭土资源后,从当地村民手中租用农用地采挖泥炭土,通过李某为其晾晒后出售,供买家用于制作有机肥原料,违法所得人民币200余万元。2020年1月,尚志市自然资源局取缔了非法开采点,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6万余元罚款。

  由于利润丰厚,王某贼心不死,2021年1月,又伙同马某、许某、李某等人在五常市沙河子镇福太村等地租用农用地,采挖泥炭土出售牟利。这次可没有之前顺利,王某等人非法采挖的34464立方米泥炭土尚未销赃,就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经鉴定,有机质含量大于50%,评估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经勘察、测量,王某等人在五常市非法采挖泥炭土致使90余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

  2021年4月28日,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向五常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支持五常市自然资源局、尚志市自然资源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1年6月17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结合案件办理,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落实检察建议,对辖区内违法占地和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开展全面摸排,使非法采挖、加工、运输、贩卖泥炭土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当地群众保护黑土地的意识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犯罪预防和诉源治理。

  办理全国首例“轮作休耕”案

  由于长期过度开发利用、高强度种植单一作物和保护性耕作措施缺失等原因,近年来黑土地出现了不同程度退化问题。2016年以来,黑龙江垦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让黑土地休养生息、恢复元气。

  2021年5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简称“农垦分院”)在部署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中,发现案涉土地承包人存在未实际休耕而违规领取休耕补贴款的情况。

  同年6月21日农垦分院将此案提级办理,充分发挥两级院一体化办案优势,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调查取证。查明2018年某农场居民张某志600亩耕地未按政策休耕,却领取了国家休耕补贴资金的事实。当地农业农村局作为县域轮作休耕的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对该农场违规向张某志轮作休耕专项补贴资金30万元的行为,未依法监管也未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造成国有财产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2021年6月24日,农垦分院邀请黑龙江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法学专家对案件焦点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证会后,检察机关与当地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磋商会,并达成共识,签署了会议纪要。涉事单位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30万元休耕补贴资金被及时追回。

  该案为全国首例轮作休耕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结合案件办理,向相关地方立法牵头起草单位提出“将黑土地轮作休耕制度和专项补贴资金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2021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明确了轮作休耕等多项保护措施。

  掀起一场围剿黄花刺茄的战役

  2020年7月,吉林省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工作中,发现一种原生于北美洲的有毒植物黄花刺茄在当地大量生长蔓延。

  黄花刺茄又名刺萼龙葵,是一种高度危险的检疫性有害植物,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繁殖能力,可抑制本土植物、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土壤干旱贫瘠,破坏生态平衡,被原环保部列入第四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松原市人民检察院遂决定立案调查,并在全市范围开展“治理黄花刺茄”黑土地保护专项行动。经排查,全市共发现黄花刺茄总面积29000余亩。

  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农业农村部门、林草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告知县域内黄花刺茄蔓延的潜在风险,建议抓住“最佳铲除时期”,将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向前端延伸。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市域内发现的黄花刺茄全部进行了清除。

  在该案带动下,相邻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等相继开展黑土地专项保护和黄花刺茄、豚草等外来入侵物种集中排查清理行动,外来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和入侵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在湿地内违规建坝用于灌溉

  2020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生态农业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非法占用大量退耕还林地、天然和人工牧草场、沼泽湿地等,先后在湿地上违规修建多处水坝用于灌溉。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有关专家等联合开展现场勘查,研究论证水坝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掌握违建水坝截断湿地水源的全貌,承办检察官运用无人机从不同高度、多个视角对现场重点区域进行航拍、测量并形成《初步调查报告》,认为9处违建水坝阻断上游水源,导致下游湿地干涸、植被枯萎,造成牧民的牲畜和野生动物无处饮水,严重破坏了沼泽湿地及周边生态平衡。

  2020年5月7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立案决定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20年5月26日,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整改情况,表示已责令某生态农业公司采取铺设涵管等措施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违建堤坝进行综合疏浚,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某生态农业公司及其负责人任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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