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至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824件,包括155件环境类案件和1669件资源类案件,其中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2件,案件整体呈上升趋势。”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阳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7—2021年)》。记者了解到,这是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以发布白皮书的形式,向通报全市两级法院近五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白皮书》显示,环境类案件中,刑事案件高达九成,涉及自然环境、野生动物、用火安全等。资源类案件以民事案件为主,多涉及土地资源和农业、林业、渔业承包及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等。行政和行政赔偿案件成为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全部案件数的26.32%。
据介绍,全市法院近年来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阳江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主要做法上,全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人民至上,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着眼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加强生态恢复意识,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两不误;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利用司法建议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监督、支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为强化审判专业化建设,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审判部门,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办理,推动审判质效提升。综合运用判决缴纳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实行生态恢复等多元化手段,推动受损环境有效恢复和进一步保护。过去五年共判决各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364.01万元,专门用于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此次发布会上,一同公布了阳江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九大典型案例。“阳江市依山傍海、山海兼优,自然资源丰富,由此涉及的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在依法加强案件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