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四度法”,坚持深入推行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自2016年以来,共对80起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解决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完善制度设计,案件办理有尺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挂牌督办案件条件、办理程序、督办事项、办理时限、督导帮扶、责任追究等规定,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规范环境违法挂牌督办案件办理。
解决环境问题,案件办理有力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执法“严”的主基调,对检查发现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2023年5月23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青阳县盛公山金多金属矿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德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霍邱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3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案件均明确专人定期调度和现场督办,推动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将挂牌督办案件办理一并纳入对各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范围。
实施综合惩治,案件办理有深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挂牌督办案件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市生态环境局按月公开现场督办情况、案件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环境违法主体为企业的,抄送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省税务局,对环境违法主体为上市公司的,抄送安徽证监局,利用金融、税务等手段对违法主体联合惩治,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局面,进一步发挥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
主动督导帮扶,案件办理有温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理念,对环境违法案件不是“一挂了之”,而是通过普法宣传、帮助查找问题原因、指导制定解决对策等,尤其是对整改困难或者进度较慢的积极进行帮扶指导,推动挂牌督办事项落实,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另一方面助力提升违法主体环保意识,促进履行环保责任。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