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1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419件,占45.5%。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0处,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1公里,督促清楚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47718.3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违法养殖场40余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700余万元……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3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展示青海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3年“成绩单”和2024年“规划图”。
刚刚过去的一年,青海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哪些亮点和突破,新一年又将如何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记者为你一一梳理。
助推生态高地建设
青海地处地球第三极的青藏高原,被誉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白皮书》显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立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以检察履职助推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打造生态“高地”的切入点、发力点,不断加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全年共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95次,摸排案件线索377件,立案办理水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5件。
为全力守护好“母亲河”源头,更好服务黄河青海流域绿色发展,2023年5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水利厅启动“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印发《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黄河青海流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8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份,通过办案督促整治违规取水12处,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7.3万元。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服务保障长江青海流域工作力度,摸排相关案件线索43条,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5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办理环境污染、违规取用地下水等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公益损害问题整改,提升长江青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
为建立健全湿地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相衔接的协作机制,加强湿地执法司法保护,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建立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林草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湿地用途管控、严肃惩处违法行为,坚守湿地生态安全,释放“大美湿地”生态红利。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白皮书》指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开展。
“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稳步增长,办案领域分布不均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比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逐步拓宽……”《白皮书》显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稳步增长。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05件,同比增长31.4%。共立案3119件,同比增长36.3%。
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分布不均衡。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11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419件,占45.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04件,占16.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4件,占1.1%。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比大。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19件,占总立案数的45.5%。其中,水资源保护类立案177件,占12.5%;固体废弃物类立案473件,占33.3%;野生动物保护类立案26件,占1.8%。
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逐步拓宽。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四大领域外公益诉讼案件998件,其中,安全生产领域254件,公共安全领域214件。
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充分彰显。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0处,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1公里,督促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698.9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3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47718.3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违法养殖场40余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700余万元。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2023年9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之际,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守护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典型案例,其中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7件;2023年11月,为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典型案例6件……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把培育、宣传、推介典型案例融入办案全过程,切实增强检察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力,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共招募志愿者2600余人,通过主动邀请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不断扩大志愿者参与公益保护的广度和深度。据统计,2023年,共100余人次参与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受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介绍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与受邀嘉宾进行座谈交流,充分听取对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将意见建议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白皮书》强调,2024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逐步扩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地域范围,积极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认真办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黄河青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的公益诉讼案件,不断建立健全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助推形成覆盖重要生态系统、江河源头、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的自然保护地网络,切实以检察履职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