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罚288万元,减罚64万元,冠县如何做到“温情执法”?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李娜 武建来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2-25    

  “刚收到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反馈信息,提示某食品公司废水总排口氨氮监测值超出排污许可限值,快跟我到现场去。”近日,山东省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刚青瑞收到市局发来的预警信息,立即招呼队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

  经现场检查,受天气温度和生产废水量等因素影响,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曝气池生物菌体活性偏低,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受到影响。执法人员调取了公司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历史数据,显示指标异常后,公司及时采取了停止排放措施。次日,经公司自主整改,在线监测数据恢复了正常。

  经溯源分析,此次违法属非主观故意,超标幅度微小且及时纠正,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单因子超标0.1倍以内+次日达标”的不予处罚情形,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执法人员同步启动“监管+服务”程序,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详细沟通,分析问题本源,梳理干扰因素及应对措施,了解企业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专业性的帮扶解答。

  “区别于传统‘一罚了之’模式,这种‘查处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模式,可以推动企业治污能力得到系统性提升。”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曹朋山表示,通过精准把握法律尺度、主动帮扶指导,在维护生态环境监管刚性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

  近年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不断优化执法模式,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切实将政策法律宣传、环保技术基础服务、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合规经营指引等服务项目贯穿执法过程,帮助企业梳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逐步构建服务型执法制度体系,形成服务型执法的长效机制。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曹朋山介绍,通过行政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的深度融合,2020年5月以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9件,免除罚款288.128万元;办理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案件17件,减少罚款64.49345万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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