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将法治课堂搬进审判现场,5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赴武汉海事法院旁听黄柏河东支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庭审。
此次庭审聚焦宜昌某企业磷矿井涌水排放标准的争议,控辩双方就执行标准、赔偿金额以及河流现状等专业问题展开举证质证。控方指出企业执行《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错误,应以更严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为准;辩方则强调自身已履行法定义务,且黄柏河水质长期维持Ⅱ类标准,主张赔偿金额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终经法庭问询,双方当庭表达了调解意愿。
旁听结束后,学习小组成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讨论。从事法规工作的马逸鹤表示:“通过旁听真实案例,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污的重要性,我将更加严谨地审核每一项环保法规,确保其真正服务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从事监测工作的李达补充道,“这让我意识到,科学监测是生态保护工作的核心支撑,只有精准的监测数据,才能为法治判断提供有力依据。”从事综合工作的夏维琛联系环保督察讲,“该案通过调解实现生态修复优先,启示我们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也要关注企业并购重组等环节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学习小组成员一致认为,这次跨岗位联学的方式,对破除岗位认知壁垒、推动多维度视角融合、凝聚系统治理合力有很大意义。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