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以公益诉讼专案办理守护“母亲河”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郑燕飞 刘宇    人气:    发布时间:2025-10-13    
 

  (题图:赣江流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镇)

  凭栏俯瞰赣江,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766公里长的赣江,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流域面积占江西省总面积的50%以上,在江西省生态、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江西的“母亲河”。

  以此为指引,江西省检察院锚定推动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目标,开展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工作,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小切口”做好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大文章”。

  明确重点集中攻坚

  赣江流域涉及地域范围广、情形复杂多样。今年4月,江西省检察院制发工作方案和办案指引,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担任“赣江流域治理”专案组组长和省检察院自办案件主办检察官,带队赴赣江流域各地调研,明确将河湖库治理、水土保持、农业养殖污染等作为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赣江流域内8个市级检察院同步成立专案分组,九江、萍乡、赣州等地检察长带头办案。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小专项”监督,助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

  江西省检察院将河湖库治理作为首个阶段性攻坚目标,梳理近年来的问题线索,利用卫星遥感、快检、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发现并向下级检察院交办7批次314个问题线索,督导赣州市、吉安市检察院对赣江干流围河造田问题立案调查,并与省水利厅磋商,在推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的基础上,推动部署专项活动。截至今年8月,该省赣江流域内检察机关共办理河湖库治理领域案件165件,占专案办案数的24.92%。

  宜春地处赣江中游重要节点,赣江及其支流的丰富水资源滋养了宜春,助力毛竹、富硒稻米和禽蛋等特色农业蓬勃发展。针对当地畜禽养殖场分散、存在赣江水环境污染风险的问题,宜春市检察机关结合专案要求,开展重点攻坚。经宜春市各基层检察院协同联动,立案30件,督促整治养殖场33家,治理水域2070余亩。

  抚州市检察院围绕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监督,实地排查排污口91个,推动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消除水环境隐患。万安、南昌、修水等基层检察院分别开展矿山修复治理、河湖库整治、城乡水治理等“小专项”,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梯次监督精准发力

  6月江风起,新抽条的嫩绿芦苇恣意摇曳。大余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生态环境部门代表等来到江边,参加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听证会,现场查看赣江河道整改情况。

  2024年3月,大余县检察院发现某河道堆积废土,总方量2411立方米,占用河道2万余平方米,可能影响河道行洪。经进一步调查,并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后,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清理河道并加强日常巡查。

  然而,在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时,检察官发现生态环境部门的整改仅为简单覆网、推平堆土,未真正将废土清运干净。今年3月,大余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恢复水土生态环境。

  案件审理期间,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履职,督促清理废土并种植芦苇、鸢尾等亲水植物。今年6月,大余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生态环境部门代表再次来到现场,经公开听证并现场查看整改情况,该院确认河道生态环境已得到修复,遂建议终结诉讼,法院依法作出终结诉讼裁定。如今,江边的芦苇正在渐渐长出白色新穗,随秋风轻轻飘荡,河道两岸生机盎然。

  据了解,为深层次解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江西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对专案发现的行业性、地域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梯次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对收到检察建议仍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全省三级检察院积极推进公益保护落实,并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追究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萍乡市检察院针对某公司跨市非法倾倒填埋锂渣的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最终该公司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29.81万元。

  遂川县检察院办理一起督促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时,以点带面查明河道乱堆乱采问题,并向县政府报告,推动相关单位整治非法采砂企业107家,将赣江支流遂川江流域等划定为禁养区,关停禁养区养殖场238家。

  于都县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推动县政府出台水库污染整治方案,改善提升27座水库水质。

  多方参与协同共治

  专案开展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扩大“朋友圈”,进一步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林业等多部门协作配合,打造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保护模式。

  江西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督办某公司非法采砂破坏潦河案,指导九江市检察院协同市生态环境局与涉案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推动投入150万元建设吴城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种植水生植物900亩。

  在赣江源头,瑞金市检察院履职发现赣江支流梅江部分水域“水葫芦”泛滥,堵塞河道、损害水生态环境。该院加强与“河长办”沟通,发挥“河长办”综合协调作用,推动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清理“水葫芦”100余吨,保护赣江源头活水。

  此外,赣江流域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线索移送、畅通调查取证协作渠道,通过增强监督合力解决“上下游不同步”治理难题。

  崇义县检察院与广东省仁化县检察院共享线索,同步立案6件,协同解决章江源头污水处理站运行问题;樟树市检察院与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针对养殖废水跨区域排放问题,联合开展监督,出台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区域治理;吉安市青原区检察院就枫边河、泷江上下游环境问题,会同吉安吉水、永丰两地检察机关与赣州市兴国县检察院协作,督促清理河道垃圾55吨。

  截至目前,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案件662件,制发检察建议402件,提起诉讼32起,督促恢复被非法占用的河道365公里,清理水域垃圾并修复水域生态7435余亩。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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