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皖苏两省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今年6月签订的《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要求,采取“省级统筹指导、市级组织部署、县级具体参与”的原则,于10月17日-18日首次在两省交界地区组织开展省级跨界涉水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皖苏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商定《2023年皖苏交界地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并于10月17日上午在五河县召开会商会,就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完善长效协同联动机制深入交流。会议协定,两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要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依法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行为。
10月17日至18日,两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分别对跨界地区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河湖整治、工业企业开展了现场联合检查。安徽省、江苏省以及蚌埠市、宿迁市、五河县、泗洪县两省三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共26人参加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标志着皖苏跨界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协同共治取得良好开端,第一次由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同组织,第一次由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深度参与,第一次对多类型涉水污染防治事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下一步,皖苏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积极搭建交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平台,强化共同会商、联合检查和信息共享,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成果化,助力推进皖苏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跨界区域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共享、共赢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