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按照“策应河长、部门联动、属地管辖、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河湖警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展涉河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在金沙江流域湾碧江段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起,查扣非法捕鱼器具7套、渔获物30余条,有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与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相对应,大姚县公安局设立了三级河湖警长制体系。县级河湖警长由县公安局相关局领导担任,乡镇级河湖警长由局机关各部门领导及属地派出所所长担任,村级河湖警长由挂村民警担任。在此基础上,细化管辖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作、整体治理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河湖警长共配合“河湖长”开展巡河、护河工作46次,提出意见建议21条。
在工作中,河湖警长发扬“人+车+艇”巡河护河的优良传统,定期入户、进村、上船、巡岸,摸深摸透河湖情况,充分利用无人机设备巡河。同时,织密防控网络,建立“段警长月巡、片警长周巡”的警长巡河责任制,强化日常治安巡逻防控网络,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河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查。今年以来,已开展巡河巡湖180余次,无人机巡逻12架次。
大姚县公安局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以涉水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为主要对象,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为打击重点,由各级河湖警长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缩短发现案源、移交线索、打击查处的周期,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
此外,河湖警长联动属地派出所定期深入辖区流域沿线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寨等,开展“爱河护河恳谈”“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宣讲环保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树立“不占岸线、不倒垃圾、不污水源”的环保意识。同时,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通过新媒体推送相关案例,增强群众的涉水环保意识。今年以来,已开展沿河沿湖入户宣传走访300次,沿线学校、村寨宣传1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
大姚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强化与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畅通部门间协作配合渠道,建立信息互通、定期会商、疑难会诊等机制,及时解决“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公安、水务、渔政联合执法机制,健全信息流转、情报会商、定期通报等制度,形成“派出所属地负责、河湖警长全面掌控、相关行政部门各司其职”的“治水”执法新格局。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25次,查获各类行政执法案件4起。
(责任编辑 吴运竑 )